中華民國民俗體育運動協會110年乙級裁判講習會實施計畫
中華民國民俗體育運動協會110年乙級裁判講習會實施計畫
- 依據:本會裁判制度實施辦法之規定辦理
- 目的:推展民俗體育運動,提昇民俗運動裁判水準
- 指導單位: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
- 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民俗體育運動協會
- 協辦單位:臺北市立大學運動健康科學系、中華民國師資培育及教育學會
- 講習日期:中華民國110年7月3號(星期六)至5日(星期一)止,合計三日
- 講習地點:臺北市立大學(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01號)科資大樓
- 名額:60名
- 參加人員:
- 年滿20歲
- 具有丙級裁判證照後,實際從事2年以上裁判工作,且成績優異者
- 報名日期:本講習實施辦法自報中華民國體育總會核備後,即日起接受報名至中華民國110年6月21日止。
- 報名方式:
- 採線上報名(不受理現場報名)
- 學員報到時需繳交報名表(如附件二),及背面註明姓名之2吋照片3張
- 報到地點:臺北市立大學科資大樓D407會議室(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01號)
- 報名地點及費用:
- 請掃描QR CODE或複製此網址https://forms.gle/CQKTPYs6HeuoPSGe9 線上填寫報名
- 報名費用新臺幣貳仟伍佰元整,請將報名費先匯入下方帳戶並掃描匯款單上傳:
彰化銀行東基隆分行
存款帳號(4122-01-00325900)代號:009
戶名:中華民國民俗體育運動協會
- 報名後未參加講習者,不予退費
- 講師:聘請國內具備民俗體育運動知識,資歷淵博之專家學者擔任講師及示範
- 授課內容:如課程表(附件一,實際授課日期及時間,以課前寄於各學員mail的為準)。
- 組織與職掌:本會為完成研習任務,視實際需要,採取組織分工職掌如下
- 總 幹 事:負責接洽並與講師研擬安排授課內容、時間與方式
- 副總幹事:負責講師之接待
- 教學訓練組:組長、組員各一人,負責研習會所需資料之準備及分發工作
- 行 政 組:綜理研習會全盤行政業務
十六、資格:完成講習人員由本會核發結業證書,經筆試合格及擔任實習裁判合格後,由本會備冊
連同資料卡函送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備後,再由本會核發裁判證。
十七、一般規定:
- 參加講習人員報到時間為七月三日上午7:40起,午膳由承辦單位提供,旅費自行負擔。
- 參加講習人員請攜帶證件、以及上課器材(扯鈴乙套、跳繩乙條及毽子二個)。
十八、本計畫於呈報中華民國體育總會核備後實行,修正時亦同。
十九、本計畫刊載於本會網站,https://folk.utaipei.edu.tw/index.php可自行下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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