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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民國民俗體育運動協會110年乙級裁判講習會實施計畫

中華民國民俗體育運動協會110年級裁判講習會實施計畫

  • 依據:本會裁判制度實施辦法之規定辦理
  • 目的:推展民俗體育運動,提昇民俗運動裁判水準
  • 指導單位: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
  • 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民俗體育運動協會
  • 協辦單位:臺北市立大學運動健康科學系、中華民國師資培育及教育學會
  • 講習日期:中華民國110年7月3號(星期六)至5日(星期一)止,合計三日
  • 講習地點:臺北市立大學(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01號)科資大樓
  • 名額:60名
  • 參加人員:
  1. 年滿20歲
  2. 具有級裁判證照後,實際從事2年以上裁判工作,且成績優異者
  • 報名日期:本講習實施辦法自報中華民國體育總會核備後,即日起接受報名至中華民國110年6月21日止。
  • 報名方式:
  1. 採線上報名(不受理現場報名)
  2. 學員報到時需繳交報名表(如附件二),及背面註明姓名之2吋照片3張
  3. 報到地點:臺北市立大學科資大樓D407會議室(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01號)
  • 報名地點及費用:
  • 乙級報名連結
  1. 請掃描QR CODE或複製此網址https://forms.gle/CQKTPYs6HeuoPSGe9 線上填寫報名
  2. 報名費用新臺幣貳仟伍佰元整,請將報名費先匯入下方帳戶並掃描匯款單上傳:   

彰化銀行東基隆分

存款帳號(4122-01-00325900)代號:009

戶名:中華民國民俗體育運動協會

  1. 報名後未參加講習者,不予退費
  • 講師:聘請國內具備民俗體育運動知識,資歷淵博之專家學者擔任講師及示範
  • 授課內容:如課程表(附件一,實際授課日期及時間,以課前寄於各學員mail的為準)
  • 組織與職掌:本會為完成研習任務,視實際需要,採取組織分工職掌如下
    1. 總 幹 事:負責接洽並與講師研擬安排授課內容、時間與方式
    2. 副總幹事:負責講師之接待
    3. 教學訓練組:組長、組員各一人,負責研習會所需資料之準備及分發工作
    4. 行 政 組:綜理研習會全盤行政業務

十六、資格:完成講習人員由本會核發結業證書,經筆試合格及擔任實習裁判合格後,由本會備冊

連同資料卡函送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備後,再由本會核發裁判證。

十七、一般規定:

  1. 參加講習人員報到時間為七月三日上午7:40起,午膳由承辦單位提供,旅費自行負擔。
  2. 參加講習人員請攜帶證件、以及上課器材(扯鈴乙套、跳繩乙條及毽子二個)。

十八、本計畫於呈報中華民國體育總會核備後實行,修正時亦同。

十九、本計畫刊載於本會網站,https://folk.utaipei.edu.tw/index.php可自行下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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